大難未死70年奉獻國家未愧天
初春起,每飯必咳,經住院詳細檢查,肺部並無大礙,但醫師倒是說,「你右邊肋骨四條有斷裂痕跡,當時很痛吧!」可是我完全不記得何時斷的!對了,應該是民國三十九年海南島撤退時,貨車翻車被壓在車底所造成,大夫這句話,打開我塵封七十年的記憶。
我叫李丕謨,山東萊陽人,先父李孝先自抗戰伊始,即辭去山東省硝磺局掖招黃分局長職務而從軍報國,抗戰勝利後復員至湖南省府任職,共軍佔湘後被迫自殺;祖父李鑑堂是地主,在地方上賑濟孤貧、捐辦小學,所以三十六年萊陽陷共後,我家很快就遭到清算,當時我讀青島高工一年級,立刻沒有了接濟而不得不輟學,並在青島從軍。
民國三十八年共軍席捲大陸,當時我在二六六師七九八團部傳達班擔任傳達兵,駐守海南島,年底共軍前鋒已達雷州半島,瓊州海峽僅三十公里,共軍徵用漁船舢舨渡海,島內則有土共馮白駒接應,海南島淪陷危在旦夕,三十九年四月防衛部命令各部隊盡速撤退到東海濱之萬寧登船前往臺灣。
我所屬部隊駐防瓊島北部之文昌,接到軍令後,帶著槍彈,背著背包,日夜行軍趕去萬寧,但我的鞋並不合腳,走到第二天雙腳已起水泡,水泡破裂後肉就直接與鞋磨擦,痛苦的寸步難行,恰遇部隊征調之運送糧食及電信器材貨車經過,長官令我乘車,車行不久經過一條小河,便橋是以椰子樹幹架成,貨車行偏將小橋壓翻,車隨即連貨帶人翻進河底,我被貨物壓得無法喘息,眼見片刻即將絕命,幸有一條腿露在翻覆的車框外,被救援人發現及時拉出才得活命,肋骨斷裂了四條肯定是那時造成的。
一般而言,斷裂四根肋骨不但受傷當時會非常痛,未痊癒前應是連呼吸都痛,但當時我毫無感覺,被拖出車底後,站起來找到背包及槍,就隨部隊到海邊乘舢舨至深水處轉輪船,接著爬網梯上船,一切行動都正常。何以如此?反覆思考皆不通,豈非神助?如果當時我因傷影響行動而無法跟上隊伍,唯一的下場就是被共軍俘虜,並在韓戰時被送去「抗美援朝」充當砲灰,在七十年後想來還覺驚險萬分!
民國四十八年參加於臺南師範學校舉辦的軍中三民主義講習班,獲得總成績第一名,自覺是唸書的料,在參辦室當文書的同袍桑孝蒼的鼓勵下準備報考法院書記官。四十九年考取政工幹校專修班,受訓一年後以少尉任用。民國六十年,我終於考上法院書記官,於是自裝騎二○八團二營四連政戰上尉輔導長退伍,去臺中地院學習六個月後,卻遲遲未獲分派。後再報考退伍軍人乙等特考,民國六十四年分派公路局臺南監理站課員。
民國七十一年我在嘉義監理站服務時,以自學之法律知識,釐清高速公路逕行舉發之違規案,應由公路警察局逕行送達予違規者,不需假監理站經手送達,減少行政作業流程並節省公帑,亦覺對國家有些許貢獻。
【作者速寫】李丕謨,政工幹校專修班十一期畢,上尉退伍,公路局高級業務員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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